为增强案件办理透明度,从源头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让来访群众“少跑腿”,近日,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一行三人驱车几十公里来到某乡人民政府,组织乡政府主要负责领导、有关站所负责人、村委会代表,并邀请了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就村民王某某申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召开了一次“家门口”上的公开听证会。
据了解,村民王某某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电话向检察工作人员反映,2011年至今,包括自己在内的十几户村民所承包的林地均由乡政府统一集中管理,并且直到2019年依照政策享受了退耕还林补贴,现在自己想收回属于自己的那块林地自我经营管理,但乡政府以其他村民均不愿意自行管理、林地连片便于集中管理为由未能满足王某某的请求,遂申请检察院依法进行法律监督。随后,该院将此群众信访件转到本院第一检察部,启动调查核实程序,精准开展法律监督。承办检察官主动与乡政府负责领导沟通联系,认真听取其解决问题的处理意见和措施,并查阅了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法规。
听证会上,村民王某某表达了自己申请监督的诉求和理由,乡政府负责领导、村委会代表出示了林地承包统一经营管理的书面协议、有关会议记录等材料,针对性地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现场提问,发表听证意见,一致表示同意再次征询其他十几户村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的意见,将林地依法返还给村民王某某经营管理,依法保障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权益。该院根据听证会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意见,依法向该乡政府提出综合治理类的书面检察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此次行政检察案件公开听证会,是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充分发挥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一个缩影,是在督促基层乡镇依法履职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说法,用这种“看得见”“听得到”法治形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揪心事、烦心事,正确引导基层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引导基层乡镇干部敢于担当、依法行政,在推动基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