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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晒粮存隐患 公益诉讼护安全
时间:2023-11-10  作者:阿登·阿扎马提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内部分村民在公路上晾晒粮食,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为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2023年9月13日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驻口岸检察官工作室检察官针对占用公路晾晒粮食存在道路安全隐患进行了实地走访,发现乌拉斯特镇辖区多处存在以公路当晒场的情形,使原本宽阔的路面变得狭窄,双行道变单行道,会车时不得不在晾晒的粮食上直接碾压,极易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 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 活动。”

针对这一现象,918午,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县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辖区内占用公路晾晒粮食问题召开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会上,办案人员出示社会调查中拍摄的村民占用公路打碾、晾晒粮食照片,结合因公路晒粮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以案说法,分析公路晒粮容易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原因,打场晒粮通常占用主干道,来往车辆行人较多,车辆行驶在铺满打瓜子的路面上,很容易打滑、跑偏,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参加检察公开宣告的相关职能部门就“公路晒粮”问题及各自履行职责情况发表了意见,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根据调查结果,向相关职能部门送达了诉前检察建议,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对县域内占用公路晒粮问题进行整改。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参会人员一致认为“公路晒粮”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并建议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对“公路晒粮”加大巡查力度,积极寻求破解晒粮难对策举措,协调有关部门、乡镇、妥善安排、设置农户晾晒场地,解决农户晾晒场所不足的困难,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做法。


粮食安全事关根本,现正逢收获之季,既要保证老百姓颗粒归仓,也要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与食品安全。下一步,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踪落实公路晒粮问题整改情况,并积极与各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从根源上解决老百姓晒粮难问题,合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隐患,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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