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31日在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孔祥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在县委和检察分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各级检察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及稳定工作会议各项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履行检察职责,规范司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
一、聚焦总目标,忠诚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总目标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规范学习制度。每月制定学习计划推进表,采取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座谈调研、撰写体会、手机软件辅助等方式,丰富形式生动学,原汁原味深入学,2018年,“对表”学习98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24次,撰写心得体会91篇,同时,利用“检察微考堂”,开展学习测试17场,确保干警入脑入心,融会贯通,做到学前有目标、学中有记录、学后有检验、学完有心得。实行学习情况每月一督察、每月一通报制度,已通报3人,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各项会议精神实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落实。
二是强化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年初制定党建、党风廉政工作计划,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层管理、逐级承诺。每季度党组听取党建、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并进行研究安排,重点部署。坚持民主集中制, 严格实行“四个不分管”,2018年,召开党组会议19次,讨论事项48项,“三重一大”事项19项。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班子成员围绕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民族团结、感党恩跟党走等主题,讲授党课4次,使党员和干部的政治素养得到了双向提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召开全院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党员干部带头查找岗位风险点,深入总结反思,做好政治体检。
三是聚焦总目标,检察力量下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事不过夜的担当精神,迅速传达各级督察通报,制定常态维稳工作制度筑牢维稳防线。加强“人防”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开展维稳演练10余次,定期开展“十户联防”工作,测试报警器、组织商户演练,提高维稳意识。完善“物防”设施到位,投入专项资金加大安防力度,加高后院围墙、加固前院蛇形铁丝网、购置X光过包机。确保“技防”不留死角,新增值班室摄像头2个,新增监控点位2处,并增加监控储存容量,确保院内部和外部监控容量均达到90天。
严格落实“民族团结一家亲”、住户工作任务,分批次全员下沉,确保社会稳定,围绕发展大局,检察长赴南疆挂职,并抽调7人分别开展地区“访惠聚”工作、脱贫攻坚工作、综合治理工作、教育转化工作、寺管会工作,同时专门安排副检察长、公诉科副科长2人长期在布尔津、哈巴河看守所驻所值班,确保“两所一中心”的绝对安全,实现“三不出”。
二、聚焦总目标,依法履职尽责,服务大局,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积极做好侦查监督工作,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刑事执法监督专项工作。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6件24人,经审查决定批准逮捕16件24人,其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2件7人。我院落实扫黑案件专案快捕快诉,对侦查机关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目前主动提前介入8次,参加政法委的圆桌会议9次。在办案过程中,及时向县委、人大汇报,强化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以“结亲周”等活动为契机,干警在驻村入户时加强对恶势力线索的摸排,并及时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及工作成效,不断壮大正面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开展对公安各基层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共查阅案卷23册,发现问题6个,及时将问题反馈并督促整改。继续开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调取行政执法台账及案卷12册,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部门召开联席会议1次。
二是认真履行审查起诉职能,加强未检机构建设,以制度规范行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117件128人,其中危险驾驶案98件99人,占总案件数83%,较去年上升了113%。提起公诉113件123人,均做有罪判决,向法院发量刑建议111份,采纳105份。全面落实班子成员带头办案制度,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办案共计87件,占案件总数的74%。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全县危险驾驶案件激增情况,撰写专题调研报告一份,上报县委、人大、政法委,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2次,发出检察建议1份,已整改回复。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机构的建设,成立了未成年人办案工作组,将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具有一定专业性的检察人员充实到未检工作岗位上,并担任吉木乃县初级中学法制副校长,积极开展了申报创建自治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结合实际在学校开展以“预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1次,“法治进校园”宣讲2次,模拟法庭1次。
出台《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公安机关、监察部门列席检委会制度》、《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邀请公安机关列席检委会,充分听取侦查机关意见,增强打击合力;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搭建快速成长平台。
三是落实监所检查制度,确保监所工作取得实效。向法院调取2018年生效判决案件91件,针对因家庭生活困难不具备履行罚金能力而未执行案件的当事人进行走访,通过向居委会、乡镇了解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全面监督法院执行情况。
6月、11月赴全县乡镇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电话联系、当面谈话和查阅档案的方式,检查是否存在档案缺失、脱管漏管的问题,检查中对发现的学习记录、劳动记录不规范,定位设备调试出错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已收到整改反馈函。
四是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充分利用检察开放日、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组织干警深入社区、乡村,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公益诉讼、扫黑除恶法制宣传4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问题4条。针对环境污染、草场林地破坏、生态安全、食品安全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问题,开展法治讲堂6次,受众2000余人,提高了农牧民守法意识。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畅通信访受理入口。
成立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委领导、检察主导、群众参与”的公益诉讼新途径制定工作方案,围绕“三大攻坚战”,对环境污染、草场林地破坏、食品安全等影响和破坏公益资源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为摸排公益诉讼线索,拓宽案件渠道,我院调取县国土、畜牧执法案件51件,经查阅立案1件,向吉木乃县畜牧兽医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发出检察建议1份,督促恢复草场124.3亩,赔偿6名牧民草场占用费15万元。积极开展“两项安全”专项活动,与吉木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工作座谈会,共同对全县20家药店、餐馆、商店进行抽样检查,就检查中发现的“吉木乃县生活网”外卖平台内的7家餐馆未进行资质公示的情况,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1份,督促履职,现已整改反馈。
五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深入开展严打专项斗争活动。党组书记被确定为严打专班副组长,2名干警为专班成员,参加全县严打案件分析研判会21次,参加审读30天,完成对100余本非法宗教书籍及光盘的审读工作。严打案件发生后第一时间提前介入,从办案思路、证据固定等方面引导公安侦查,目前共指导公安办案14次。确定1名干警为职培中心教师,组织开展专题讲座、指导检查培训等11次,积极参与“两告知一宣讲”,全院参与“3+1+X”入户释法工作,明确了严打专项斗争的方向。
六是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充分发挥检委会作用。公开程序性信息170条,法律文书98份(起诉书97份,不起诉书1份)。开展本院案件评查活动1次,评查案件26件,督促检察官提高办案质量。依法维护辩护律师权益,开通电话、网络预约渠道,保证12小时内安排接待、听取辩护意见、办理阅卷等事项,提高效率。就系统信息填录、文书制作、办案时限、信息公开进行督查,编发督查季度通报,截止目前,共制作通报3份,通报问题31条。利用案件评查契机,总结归纳承办人办案习惯和问题,制作问题清单,口头纠正和指导承办人系统填录中存在的错误。
上报县委及人大,经人大任命新增检委会委员1人,本年度召开检委会会议5次。邀请公安机关列席检委会1次,受邀列席审委会2次,将检委会作为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协调联动的重要平台。
三、推进检察管理科学化,从严从实打造检察队伍
一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增强先进检察文化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以检察院成立四十周年为契机,开展“检察40年”主题活动,翻拍老照片、铭记荣誉,收集整理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40年风雨历程和发展变化。邀请退休干部参加“检察40年·忆过去,思未来”座谈会,引导青年干警发挥自身优势,忠诚履行检察职能。举办“读书分享会”3期,通过阅读《习近平的知青岁月》等优秀书籍,丰富干警业余生活,树立正确价值观。与吉林省检察院送学干部、援疆干部开展“共叙援疆情”座谈会,将援疆工作带来的成效进行交流,援疆干部谈感受,干警谈变化,互相学习,加深了解。
二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干部勤政担当意识。针对人员少工作多的现状,党组对全院工作进行了重新分配,注重培养干部政治思想和责任担当意识,要求每名干警都熟悉所有检察业务,采取互教互学、专人讲学、岗位实践等方式,同时熟知综合类、技术类的工作,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保证岗位工作不真空。
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建设,规范司法蔚然成风。通过召开“四风、四气”专项督查、“七个不讲”自查自纠、整治文风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干部对照总目标和自身岗位职责,自查思想认识、履职尽责、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摆出学用脱节、设备使用不熟练、文风不实等问题14个,查摆出的问题均已制定了台帐和整改清单,现全部整改完毕。扎实开展“三个绝对”专项活动,做好统筹规划。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召开层级会议,开展党旗下宣誓,检徽下宣誓活动,组织“两个维护”大讨论,对照查摆自身问题。
四、弘扬民族团结精神,凝聚团结奋进力量
一是将“检察微讲堂”搬进“乡村夜校”。在阿尔恰勒村、阔克托干村、克孜勒阔拉村住户期间,紧贴政策和群众需要,开展《反恐怖主义法》、《去极端化条例》、扫黑除恶、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等讲座,得到了村委会和村民们的一致好评。同时,陪同亲戚一同参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夜校学习,住户期间检查学习情况,其余时间利用微信督学促学。
二是以融情活动为载体,培育“和谐检察文化”。开展“共度肉孜节”、“国语学习大比拼”活动,与亲戚共照一张全家福,共做一顿节日饭,拉近干警和亲戚之间的距离,营造良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氛围。向亲戚赠送书籍30余册,宣传各项惠民政策40余项,发放宣传小书包80份,帮助亲戚们更深入了解到党的惠民政策。
三是“请进来”,促进民族团结相融合。组织检察干警和结对亲戚一同参观喀尔交镇民族团结教育基地,聆听民族团结模范先进事迹,邀请结对亲戚参观检察院,重点介绍了检察职能和检察文化,加深结对亲戚对检察工作的了解。
四是“走出去”,推进“民族团结一家亲”纵深开展。经县民亲办推荐,我院作为民族团结先进单位代表接受了新疆电视台《沃土》栏目的采访和拍摄,并参与吉林省宣传部拍摄的吉木乃县民族团结视频档案,为我院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下一步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开端。
五、绷紧纪律之弦,压实“两个责任”
六、
一是加强节日期间的督察,开展检务督察18次、开展专项督察13次,对违反工作制度通报3人,对保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其中发现的问题建章立制、落实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婚丧嫁娶报备制度,驻牢思想“防火墙”。二是春节前夕向全院干警送上精心印制的“廉政寄语”,增强廉政教育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三是“谈心谈话”常态化,看望家住外地的检察干警,与其家人话家常、谈工作,了解干警成长经历、家庭环境、思想动态、社交和8小时之外遵守检察纪律等各方面情况,准确掌握干警思想动态。班子成员按照党组分工同科室负责人、调整职务的干警、新入职的干警谈心谈话16次。四是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组织专人对财务情况进行清查,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五是加大内部监督,院纪检专干走进法院审判庭“听案”,对公诉人出庭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公诉人出庭的形象仪表、法庭驾驭能力、论辩能力、以法说理、释法宣传等方面进行评议,将内部监督工作从“嘴上”转变为“做上”。
六、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专程走访全国人大代表、列席人大例会、人大常委会、对重大问题每年向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经常性沟通联系。我院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一年来,吉木乃县检察院工作的进步和发展,离不开县委、政法委、分院党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院的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年轻干警的成长过慢,业务素质、工作能力还不完全适应工作要求,尚需探索培养模式加快干警成长。二是理论武装抓得不够紧不够实,干警主动思考、主动作为还不够,查办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力度不够大,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政策宣传引导不够。三是创新意识不强不深,工作中习惯用老办法、老经验处理,对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新变化、法律法规新知识的探索研究不够,不敢大胆尝试工作新方法。四是干警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规范意识还较淡薄,理论知识学习浮于表面,没有入脑入心,学习效果不明显,结合实际应用能力不强。群众工作不深入,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开展方法单一。
2019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
2019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工作会议及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总目标,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吉木乃县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不忘初心,继续向前,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以“五个结合”为抓手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坚决服从党的领导,围绕总目标,做好“4+2”“2+1”“1+3+3+改革开放”工作,同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细化工作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查考核,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2.认真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地区及县委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确保维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3.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继续深化开展严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加大全体干警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办案技能,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作,积极、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同时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应对暴恐活动的防范、处置能力,形成反恐怖斗争的整体合力。
4.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精准选点提站位,结合吉木乃县实际情况,将公益诉讼对象锁定在同环境保护、旅游开发、食品安全等党委政府工作重点、人民群众关注热点领域,集中办案资源,确保办案成效。同时,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新动态、新情况,确保与党委要求保持一致,对检察机关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从各方面予以保障。
5.继续深化“学转促”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活动为契机,把全体检察人员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地委及县委决策部署上来;调动入额检察官工作积极性,整合资源,建立运行高效的内部管理机制;转变作风,促进办案质量、效率的提高。
6.开展“珍惜青春年华,远离违法犯罪”法律宣传活动。针对近年来不断攀升的毒品、校园欺凌、沉迷网络、暴恐音视频传播等刑事案件,开展对30岁以下的待业青年、在校学生、留守儿童精准宣传,通过实地走访、宣传讲座、个案释法、效果反馈四个阶段,充分发挥乡镇检察联络点的作用,形成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合力,预防和减少四类案件的发生。
7.打造“品牌”检察院,根据自治区检察院开展“一院一品牌,一部门一亮点”为抓手,以司法改革为动力,深挖检察业务重点、亮点工作。经党组会议研究,创新出台以信息化助力公益诉讼、案管季刊加强内部监督、新闻听证加强外部监督等亮点工作,并制定计划,稳步推进亮点工作开展。展现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新作为。
各位代表,我院将紧紧依靠县委和分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在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为吉木乃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