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防止干预司法的 “防火墙”,2025 年 3 月13日,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开展 “三个规定” 专题学习活动,通过 “学、思、践、悟” 四维联动,推动制度入脑入心、落地生根,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清廉动力。
“‘三个规定’不是‘紧箍咒’,而是保护干警的‘护身符’。” 党组书记曹辉云在领学会上强调。此次学习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为龙头,班子成员带头逐条解析《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结合最高检最新通报的 违反 “三个规定” 典型案例,剖析 “说情打招呼”“打探案情” 等违纪行为的深层危害。
在该院,“三个规定” 宛如一座坚实的灯塔,长久以来为检察工作照亮前行的方向,持续发挥着强基铸魂的关键作用。
自推行 “三个规定” 以来,院领导便以身作则,带头学习领会其核心要义,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多轮次、深层次的专题培训与研讨活动,让每一位检察人员都深刻认识到 “三个规定” 对于维护司法公正、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的重大意义。无论是日常的案件办理,还是面对复杂的司法环境,干警们始终将 “三个规定” 牢记于心。
在实际工作中,完善的填报机制已然形成。从案件受理的初始环节,到最终的办结阶段,全程嵌入填报流程,确保 “逢问必录、应报尽报”。每一份填报记录,都是对司法公正的庄严承诺。为强化落实,检察院定期对填报情况进行梳理分析,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优化举措。同时,通过内部监督、案例警示等方式,不断强化干警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正是凭借着对 “三个规定” 持之以恒的坚守,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营造出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检察队伍的职业素养与精神风貌焕然一新。干警们在 “三个规定” 的指引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专业的能力,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守护着吉木乃县的法治蓝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