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检关于一体推进“三个管理”工作部署,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创新,全力推动“三个管理”落地见效,以高水平管理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业务管理,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检察官联席会对“四大检察”案件全覆盖,讨论中发现的每件法律监督线索通过清单式管理模式登记备案,每件线索办理责任到人,分管领导、部门主任每周跟踪监督,汇报办理情况。二是充分发挥检委会、检察官联席会等集体议事机制作用,完善层级审核把关、审批决定制度,落实好“一把手责任”,对案件进行把关。三是每季度召开业务分析会,对办案质效进行分析,共商对策,推动检察业务工作持续优化。通过分析,找准影响办案质效的“症结”,制定改进措施,为领导决策和业务部门改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细化案件管理,确保案件办理规范化。一是建立常态化数据核查机制,安排专人每周对受理案件信息进行比对核实,从源头上保障案件质量。同时,每季度开展数据质量通报学习,提升办案人员数据录入水平,避免数据失真。二是深化办案流程管理。完善常态化预警、提醒、督促制度,对案件办理各环节进行实时监控,有效避免案件超期办理。加强案件文书审核,严格落实“三校审核”制度,确保文书格式规范、内容准确。三是全面开展流程监控,把人工监控和智能监控有机结合,实现对办案程序、系统案卡及文书的全面监督,对“四大检察”全面开展流程监控。对审查起诉案件每周开展流程监控,用好《流程监控通知书》,通报“流程监控通知书”发送和整改落实情况,其他三大检察每月15日、25日开展流程监控,做到人工监控,督促流程监控制度落实,每周对系统案卡、文书监控情况报送检务督察部。
三、优化质量管理,提升案件质量评查效果。一是深化“三个管理”在于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检察官作为高质效办案“第一责任人”的角色,做实对“案”的评价与对“人”的考核同向发力,切实以现代化的队伍管理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结合该院人少现状,检察官实行跨部门办案,每名检察官当好“全科医生”。建立一体化“全链条”融合履职办案模式,实现案件办理高效、线索转化充分、司法救助及时、矛盾化解前置。二是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深入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试行)》,每月开展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每季度开展一次重点案件评查,通过交叉评查的形式,做到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做到评查工作全覆盖,评查结果汇总通报,问题案件移送到检务督察部,追究司法责任。
通过落实“三个管理”,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办案质效明显提升,案件办理更加规范高效,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深化“三个管理”工作,不断探索创新管理方式方法,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