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因案增贫、因案返贫、因案致贫当事人救助力度,促进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度融合,4月17日,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叶尔波拉提带队,来到托斯特乡阔斯塔斯村将司法救助金发放到刑事被害人玛某手中,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到贫困农牧民身边,雪中送炭彰显检察情怀。
据了解,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孔祥健在包村帮扶工作中发现,被害人玛某因2017年交通肇事造成右腿截肢,鉴定为二级重残,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由于孩子刚满3岁,妻子在家照料家务,同时由于加害人属于贫困户,玛某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全家依靠申请到的A类低保金维持生活,使原本依靠打工为生的家庭因他人刑事侵害而陷入了困境。了解情况后,院党组立即指派检察官,引导玛某向吉木乃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经进一步调查核实,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玛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5500元,最大限度地解决当事人当前的实际困难。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周贤均说:在脱贫攻坚关键时期,非常感谢检察院能够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特别是今天我和村党支部书记陪同检察官一起到玛某的家中,对检察院司法救助这项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原来检察院不只打击违法犯罪,还有司法救助展现检察温情的这一面,接下来我们乡村两级一定会积极配合检察工作,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重点从贫困户、因案致贫边缘户等群体中摸排线索,与检察院加强信息共享,在脱贫攻坚路上不让一个贫困户掉队,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通讯员:赵朋博)